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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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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胡惠    时间:2023-01-03    浏览:

    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现档案馆面向全校师生和广大教职员工开展主题征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征文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畅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及时反映各部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动态;以档案视角聚焦新时代十年以来档案工作新风貌,展示档案工作“四个好”“两个服务”的生动实践;深入挖掘档案资源,通过感人至深的故事诠释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紧紧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结合自身生活工作经历,联系实际,讲述身边可知可感的新变化、实实在在的新收获。

    三、征文要求

    1.导向正确、内容健康。紧紧围绕正文主题和内容,主题鲜明突出,立意新颖,语言流畅,文风鲜活;内容立场正确,观点准确,逻辑严谨。篇幅控制在4000字以内。可根据需要随文附图,图片大小不低于3MB。

    2.坚持原创、文责自负。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作品,不得有任何抄袭、伪造、洗稿等侵权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如发生著作权等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

    3.权责明确、规范使用。来搞恕不退回,请自留底稿。主办方可对作品作必要编辑修改,享有对征集作品结集出版、发表展示、网络传播等。凡参加本次征文活动的作者,既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四、投稿方式

    本次正文活动持续至2023年6月30日。为便于定期刊发,请每月25日前将有关动态消息、征文作品发送到指定邮箱。来稿需要在邮件上注明“单位+姓名+征文作品名称”字样,以附件发送;来稿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手机号、通信地址等信息。

    五、成果运用

    1.评选优秀作品送至湖北省档案馆。省档案馆将择优编订成册,并在湖北省档案信息网、读档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刊发。

    2.《档案记忆》杂志开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择优刊登,稿酬从优。

    附:湖北省档案馆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 附件【湖北省档案馆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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