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管理,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现将档案资料收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档案收集的内容
1. 文书档案 (1)学校领导参加校内外会议作的讲话稿、工作报告及工作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本部门或部门代表学校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2)各二级单位2015年大事记;
(3)各二级单位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4)现存放于各二级单位的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具有指导性的文件及有关资料;
(5)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教职工表彰会及其它重要会议,包括开幕式、闭幕式、代表发言、会议议程等资料;
(6)上级领导、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等来院视察、访问,兄弟院校等来院参观访问的资料;
(7)学生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学生表彰会、毕业生合影;
(8)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学校承办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外籍教师、专家来校教学、访问,师生出国进修学习、考察等活动的资料;
(9)重大项目的开工典礼、奠基仪式、落成典礼的资料;
(10)教职工及学生各类文艺活动、运动会、学科技能竞赛等获奖(市级以上)资料;
(11)民主党派举办的重大活动资料。
2. 声像资料:各二级单位在庆祝、纪念、校友联谊、报告会、展览会等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等,需加文字说明。
3. 其他需归档的资料详见《武汉纺织大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二、归档要求
档案收集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关键环节。请二级单位、学院高度重视档案收集工作,从即日起对本部门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对不需要归档或不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请各处室、系部自行处理;须移交档案室的有关资料请兼职档案员于2016年元月15日前统一送至档案馆。
档案馆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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